• 网页客服,欢迎咨询
    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遭没收
    2009-11-20 13:05:41 385
  • 收藏
  • 管理

    34.jpg

       本网讯 林跃 记者 陈潇“你无证销售烟花爆竹,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我们将依法没收你店销售的烟花爆竹,请予配合”。11月16日,仪陇县安监局执法人员对双胜镇岐山场镇的陈某某无证销售的烟花爆竹,依法进行了没收。

        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即将到来,为确保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安全有序,仪陇县从11月初开始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一查是否有无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二查专店是否做到了专店经营、专库储存、专人销售;三查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是否退化,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张贴是否明显醒目。

        截止目前,已对双胜、观紫、老木、三蛟、张公等十余个乡镇的烟花爆竹零售市场进行了检查,收缴不合格、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和无证销售的烟花爆竹价值千余元。



    上一页:成山树木,从何而来? 下一页:消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全部评论(0)
    请选择要切换的马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