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船无异于不定时“炸弹”
本网讯(汪洋) 近日,仪陇县日兴镇对辖区3艘“三无”采砂船,责令船主限期在7日内自行予以切割分解销毁。经县海事处督促及该镇工作组多次反复做工作,对3艘“三无”船舶严格按照国家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了整治,同时拆除了沉砂池、管道等地面设施。两船主均以书面形式向该镇承诺不再下河采砂作业,并将整治情况报县海事处备案。
沉砂池
3月12日,县海事处在日兴镇验收渡改桥工程时,发现该镇非通航水域竟然有吸砂船在生产作业,均为无任何证书证照的劣质船舶,船上工作人员均未取得船舶服务资格。经县海事处及该镇分管领导、安办、警务室、水保站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实地调查了解,该镇黎明村有船只2艘,船主邓某为该村4社村民,一艘较旧的船只于2009年11月从周河购回,无机械动力,主要用于河面抽水使用;另一艘机械动力采砂船于今年春节后刚建造完工,尚未进行正式采砂作业。此外该镇燎原村机械动力船1艘,船主李某为该村1社村民,于去年9月在巴中三江船厂制造购回,主要用于抽水、河道采砂。但由于该段河道砂源少、砂质差,加之沉砂池距离太远,生产成本高,目前仅采砂40余方。
已被就地切割的船只
“小心行得万年船”。目前汛期即将来临,水上安全生产态势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高度警觉,严查重处水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事前防范工作,切忌侥幸心理,确保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