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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陇立山 餐桌倒塌引纠纷 工商成功调解
    2010-06-28 11:35:50 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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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立山工商所 杨刚)在火锅店吃饭时,由于餐桌倒塌,滚热的火锅汤泼洒在腿上,近日,四川仪陇县立山镇的赵女士遇到了这件窝心事。然而事后她要求火锅店赔付医疗费用,遭到火锅店的拒绝。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赵女士拨打了四川仪陇县立山工商所投诉电话。

           经调查,赵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原来在6月14日,因雨后天气转凉,赵女士和几个朋友一起到立山镇某火锅店去吃火锅,吃着吃着,突然餐桌倒塌了,桌上正煮着的火锅汤泼洒在了赵女士及其几位朋友的腿上,因为倒塌的餐桌向赵女士这边倾斜的多,将其腿部严重烫伤,皮肤当场发红,并产生疼痛感,其余几位朋友也受了点轻伤。当即,几位朋友带着赵女士去就医,其中一位朋友留在原地要求火锅店赔付医疗费用,但遭到火锅店的拒绝。

          仪陇县立山工商所执法人员接投诉后,经调查,原来倒塌的餐桌系2块大理石拼合而成,因大理石餐桌不断受热产生分离,遂引起倒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据此,执法人员认为:火锅店应承担赵女士基本的医药费并要求对所有桌子进行加固措施。

          经调解,火锅店主同意付给赵女士基本的医药费用,赵女士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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